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机构设置 >> 工作职责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工作职责、人员岗位职责

 

一、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工作职责

 

1.围绕学校事业发展组织调研,收集、分析高等教育发展信息,开展战略规划研究,为学校重要决策提供咨询;

 

2.编制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与阶段性规划,指导学校各专项规划和二级单位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3.对学校和二级单位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4.编制学校综合改革方案,督促综合改革事项的推进落实;

 

5.编制并实施学校学科发展规划,指导、评估各二级单位的学科建设工作;

 

6.牵头组织一流学科、特色学科、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申报、评估和验收等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8.组织、协调学校扶贫工作;

 

9.负责学校对外整体合作的洽谈、对接和统筹推进;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内设机构及职责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内设三个科室:综合科、规划科和学科建设科。

 

(一)综合科职责

 

1.组织、协调学校扶贫工作;

 

2.负责学校校地合作、校企合作、校际合作等对外整体合作的洽谈、对接和统筹推进;

 

3.负责处内职工人事、工会、计生等管理工作;

 

4.负责全处经费、文件、固定资产等管理工作;

 

5.负责全处的日常接待、对外联络与宣传工作;

 

6.负责全处的网络信息化建设工作;

 

7.协调各科室工作,协助其他科室的重大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规划科职责

 

1.组织开展学校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五年规划等阶段性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和执行情况评估;

 

2.指导学校各专项规划和二级单位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3.编制学校综合改革方案,督促综合改革事项的推进落实;

 

4.组织开展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

 

5.围绕学校事业发展,组织开展学校重要宏观政策的战略规划研究和评估,编撰《资讯参考》,为学校重要决策提供咨询;

 

6.起草学校重大发展事项的相关文稿;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学科建设科职责

 

1.编制学校学科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学科建设规章制度与管

 

理办法;

 

2.组织一流学科、特色学科、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申报、遴

 

选、检查和验收等;

 

3.负责学科带头人遴选、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等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学科的目标管理、考核和评估工作;

 

5.跟踪学科发展动态,开展学科建设调查研究,为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提供参考;

 

   6.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协调各专门委员会及学院(部)学术分委员会相关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处长

 

1.主持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全面工作(兼管综合科);
2.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副处长(1

 

1.分管学科建设科;

 

2.分管全处计划生育、档案、保密及经费审批工作;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副处长(2

 

1.分管规划科;

 

2.分管处党支部工作;

 

3.分管全处宣传工作和网络信息化建设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科

 

科长:

 

1.组织、协调学校扶贫工作;

 

2.负责学校校地合作、校企合作、校际合作等对外整体合作的洽谈、对接和统筹推进;

 

3.负责全处的会务安排与对外宣传、联络和日常接待等工作;

 

4.负责全处的网络信息化建设工作;

 

5.协调各科室的工作,协助其他科室的重大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秘书:

 

1.负责组织处内职工年度考核、工会、计生等管理工作;

 

2.负责上级机关和校内来文的签收、呈送、传阅,全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3.负责全处经费预算、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4.负责本处印章的使用与管理、办公用品的购买、电话费缴纳、报刊杂志订阅、安全消防等工作;

 

5.协助其他科室的重大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规划科

 

科长:

 

1.协助分管副处长做好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负责规划科全面工作;

 

2.组织开展学校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五年规划等阶段性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和执行情况评估;

 

3.指导学校各专项规划和二级单位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4.编制学校综合改革方案,督促综合改革事项的推进落实;

 

5.组织开展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  

 

6.跟踪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的发展动态,开展调查研究;

 

7.围绕学校事业发展,组织开展学校重要宏观政策的战略规划研究和评估,为学校重要决策提供咨询;

 

8.起草学校重大发展事项的相关文稿,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员:

 

1.协助科长做好科室工作;

 

2.协调学院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3.收集整理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相关数据;

 

4.编撰《资讯参考》,搜集、整理与分析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信息,综合分析数据,为学校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5.跟踪、研究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的最新发展动态,开展院校对比研究,及时做好数据分析;

 

6.组织开展相关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的调查研究工作;

 

7.协助科长撰写重要文稿,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学科建设科

 

科长:

 

1.协助分管副处长做好学校学科建设工作,负责学科建设科全面工作

 

2.起草编制学校学科发展规划并组织落实;

 

3.组织一流学科、特色学科、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申报、遴

 

选、检查和验收等;

 

4.组织学科带头人的遴选等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学科的目标管理、考核和评估工作;

 

6.组织开展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协调各专门委员会及学院(部)学术分委员会相关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员(1):

 

1.负责理科学院(部)学科建设工作,协助科长做好科室工作;

 

2.负责理科学院(部)学科建设的申报、遴选、检查、验收等工作的材料收集与整理;

 

3.负责理科学院(部)学科的日常管理,做好理科学科建设

 

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工作;

 

4.协助制定学科的考核评估细则,做好学科考核评估工作的数据材料收集与整理;

 

5.收集整理与学科建设有关的信息,做好学科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6.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员(2):

 

1.负责文科学院(部)学科建设工作,协助科长做好科室工作;

 

2.负责文科学院(部)学科建设的申报、遴选、检查、验收等工作的材料收集与整理;

 

3.负责文科学院(部)学科的日常管理,做好文科学科建

 

设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工作;

 

4.协助做好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做好秘书处工作的材料收集与整理;

 

   5.组织开展与学科建设有关的宣传交流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CopyRight @ 2013      技术支持:长笛龙吟信息科技      
电话:073188872846      邮箱:fzghc@hunnu.edu.cn      地址:长沙市麓山路36号      邮政编码:410081